刀锋
| 2022-4-5
0  |  阅读时长 0 分钟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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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形式
电子书
工具
掌阅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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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浙江文艺出版社
国家
英国
类型
小说
状态
阅毕
当前进度
100
总计
100
已读
1
阅读进度
NaN%
评分
⭐⭐⭐⭐
创建时间
Apr 5, 2022 12:18 PM
阅读时间
Apr 4, 2022
在读《刀锋》的过程中,我一直都在思考标题的意义——刀锋象征着什么?
小说一开始感觉很平淡,对于外国人的社交、贵族生活我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兴趣,但是越往后读越被故事吸引。我想要是把人生比作一个缠绕纠结在一起的毛线团,毛姆就像是不时地从线团里揪出一个线头来,让人不住地想沿着线头深入,对线团之中的内容好奇,不过他好像坚决地,只做那个递出线头的人来。
第一个线头是艾略特,一开始我觉得他无非是个虚荣圆滑,趋炎附势的人,但说实在的我还挺喜欢他,他很纯粹,纯粹地喜欢金钱名利,喜欢被拥簇,对家人朋友无限关爱,也有颗慈悲的心。他是个与主人公拉里完全相反的人,他无法离开人们的注视,甚至在病入膏肓,将死之际,为没被邀请参加社交舞会而痛哭流涕。他大概就是那时候一些美国贵族的缩影,他不过也只是被世俗裹挟而窄化的人。
第二个线头是苏菲,一个妥妥的悲剧角色,书中谈及她时,认为她是一个壮烈的不惜以自我毁灭去与世界抗争的女性。在遭遇不幸之后,她堕落了,酗酒吸毒,与流氓为伍,她的作派被人唾弃,伊莎贝尔认为她是一个注定如此的人,因为她自己选择了不幸,而拉里却希望用自我去拯救陷入泥沼中的苏菲,他记得她儿时眼中的光与火焰,记得她对文学的热爱。书中,苏菲在逃婚后与毛姆相遇的那段部分写得很耐人寻味,“人生反正就想活在地狱,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那就是天大的傻瓜”,她重新堕落了,于是认为自己无可救药,唯一能想出的办法只有逃离,她以为自己重新堕落的原因是因为不堪的自己,但我们都知道,可怜的苏菲是被伊莎贝尔的妒忌“杀死”的。毛姆在送给苏菲的那本书上题字,他写到“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我找了原诗来读,苏菲又何尝不是那朵玫瑰。
Mignonne, allons voir si la rose 《宝贝,去看那玫瑰》 Qui ce matin avait déclose 清晨才刚刚绽开花蕊 Sa robe de pourpre au soleil, 裙般的花瓣沐浴着阳光, A point perdu cette vesprée, 恰好将夜色褪去 Les plis de sa robe pourprée, 又绛染裙褶缕缕, Et son teint au vôtre pareil. 如花般颜色的,正是你的面庞。 Las! voyez comme en peu d'espace, 啊!只是一小会儿, Mignonne,elle a dessus la place, 你看那花,宝贝儿, Las, las ses beautés laissé choir! 她那凋零的美丽翩翩迟迟! O vraiment maraître Nature 哦,自然竟也如恶妇般残忍, Puisqu'une telle fleur ne dure 仅仅朝夕之瞬 Que du matin jusques au soir! 这花便稍纵即逝! Donc,si vous me croyez,mignonne, 宝贝儿,若是你信我的话, Tandis que votre âge fleuronne 就趁着青涩韶华 En sa plus verte nouveauté, 趁着如花灿烂的年岁 Cueillez, cueillez votre jeunesse : 去采摘,采摘你青春的花朵: Comme à cette fleur,la vieillesse 因为时光会将你的美貌包裹 Fera ternir votre beauté. 一如他黯淡了这凋谢的玫瑰。
第三个线头是伊莎贝尔,一个美丽的,冷漠的女人。她在年少时与拉里订婚,不过最后还是因为拉里的个人追求而分开,她下意识地认为金钱是重要的,男人必须工作,她与她的舅舅艾略特一样都与拉里是完全不同的人。她得偿所愿,嫁给一心一意爱她的丈夫,生了可爱的女儿,过着富足的生活,尽管似乎因为大萧条经历了破产,但依旧在艾略特的帮助下过着贵族的生活。她对拉里无疑还是充满爱恋,书中也谈到这点,这种爱恋在经过岁月的洗礼,似乎还添上了一股母爱的意味。她把拉里作为自己的所有物,她似乎不能控制地对拉里的生活进行评判,拉里却往往沉默地微笑。她陷在过往的爱恋中,甚至认为拉里一定还是个处男,她理所当然地认为拉里应当保持童贞,就想母亲对儿子那样?在她与毛姆的第一次争吵中,也是她第一次表现出歇斯底里和疯狂,她大声喊叫“你少啰唆。你以为我百般牺牲自己,难道是为了让拉里落在荡妇手中吗?”,说实在的这又是一点让《刀锋》在我心中加分的部分,因为当我刚在心中思忱她不过是不愿意过苦日子,毛姆就大喊起来“少来了,伊莎贝尔,你明明是为了钻石和貂皮大衣才放弃他的”。就好比毛姆自己对伊莎贝尔恨不起,我虽不齿她的行为但确实也讨厌不起来她。她早已与拉里分道扬镳,苦苦维系,心中的愁苦只增不减吧。
第四个线头是拉里,说实话我也实在对他感到好奇,他从书中出现开始就表现出一种疏离,他对金钱没有欲望,愿意追寻虚无缥缈的真理和信仰。他徒步走过许多地方,沉迷留恋于图书馆,他与世界格格不入,哪怕就是树下也能入睡。他英俊又迷人,也曾迷倒很多女性,“现在,她却仿佛在追逐一道阳光,一握住便从指间溜走了”,但他就像这样握不住的阳光,永远在离开,在启程,他先后到过中国印度,毛姆着重写了拉里在印度的生活,他是如何接受到梵,如何思考宗教和上帝的,“就是实相。你无法说出个所以然,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印度称之为梵,既不存在又无所不在,万物都蕴涵着它,仰赖着它。梵非人非物非因,没有任何属性,超越永远与无常、整体与部分、有限与无限。梵就是永恒,无关乎时间,代表着真理和自由。”
一如无法言状的“梵”,拉里的一生就在追随这样的虚无中,他已将一生看透,“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是他对生活的准则。他神秘,疏离,苏珊曾这样评价他“我曾经差点爱上他。这就好比爱上水中倒影、一束阳光或一朵云。还好我没陷进去。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教人捏把冷汗。”
除了几个主要人物,与拉里同行、一喝醉就高谈阔论讲述神秘学醒来却闭口不谈的矿工考斯第,农场里爬上拉里床的寡妇,以给画家做情妇为生却机缘巧合自己成为画家的苏珊,《刀锋》正如小说结尾所写,是一场美国众生相。而刀锋的本意或许在书中的序中已经给出“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 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迦托·奥义书》”,关于一场无终的个人救赎。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浅浅附录一下一个特别好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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